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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升学需要“人户分离”?如何办,看这里_户籍_事务_闵行区

发布日期:2025-04-15 12:00:10 点击次数:126

最近,幼升小、小升初报名

成为了不少娃爸娃妈的关注热点

在报名过程中,一些手续的办理

让娃爸娃妈们感到颇为头疼

今天,就来教一下大家

如何办理“人户分离”登记

对于“人户分离”登记,目前有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随申办APP、小程序中搜索“人户分离居住登记受理”,进行线上登记。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明、住所证明、18周岁以下提供监护人关系证明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注:目前线上只针对房产证本人或承租人本人及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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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前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所需材料:身份证明、住所证明、16周岁未成年人提供监护关系证明及监护人身份证明(均需原件)。

注: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当提供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委托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为一年。

闵行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览表

单位 地址 咨询电话 浦江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江航南路950号 34302140 吴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宝秀路555号 54737105 马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银春路2016号 64099686 颛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联农路297号 51987090 梅陇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莘朱路1925号 64101122 莘庄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莘西南路158号1号楼 34709928 七宝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沪松公路577号 54791001 虹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合川路2885号 64658822 华漕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平乐路25号 33509620 江川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鹤庆路398号 64622694 古美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古龙路1139号 54163600 新虹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申滨路777号1楼 52962133 浦锦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浦瑞路326号 34787815 莘庄工业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春光路710号 34909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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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学生

回居住地入学的工作办法

公办小学

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区教育局根据“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优先”的原则,先安排该类对象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际间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对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下列三类对象,原则上安排就近入学。

1 本市户籍因市政动迁、由动迁办安置在闵行区的,凭本市户籍、市政动迁安置协议等,在安排“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适龄儿童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2 本市户籍配住廉租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配住廉租房居住协议等,在安排完成“人户分离”第一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3 本市外区户籍但持闵行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适龄儿童,在解决第二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的同住子女,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入学政策。若居住证地址与闵行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凭积分达标的上海市居住证、户口簿、房产证及适龄儿童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在解决第三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除上述情况外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请提供户口簿、《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等(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或本市集体户口在闵行区租房居住的,提供积分达到标准的上海市居住证或本市集体户口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户口簿等材料),根据居住地所在区域统筹安排入学。

公办初中

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对本区小学毕业生按照“人户一致优先” 为原则,相对就近统一安排到各公办初中(具体方法参照公办小学)。

要求回闵行区就读的本市户籍本市外区学籍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按照学生提供的相关材料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编辑:岳顺顺

初审:陈依婷

复审:何婷婷

终审:刘垦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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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上海市